一是全面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对辖区锚泊船舶逐一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建立长期停航船舶动态数据库,目前辖区共有长期停航船舶9艘。
二是强化现场,确保责任落实。加强对长期停航船的现场巡航巡查力度,重点强化对锚泊秩序、船员值班情况、AIS开启情况和高频值守情况的检查,确保辖区通航环境及通航秩序良好。
三是有效标识,做到重点监控。对长期停航船进行风险标识,并充分利用AIS、CCTV等监管手段,加大对长期停航船的电子巡航巡查频次,重点监控监视。
四是强化预警,提升防范能力。实时掌握海上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及相关安全信息,并第一时间传递给长期停航船及其所属公司,督促公司与船舶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