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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两周年 海事部门有为有位助发展
浙江省口岸协会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自2014年1月8日封关运行以来,依托政策优势,各项业务不断拓展延伸。2015年,共接靠国际航行船舶360艘次,比上年增长362%;进口集装箱2463标箱。面对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发展形势的新常态,舟山海事局自觉以“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安全发展的守护者、开拓创业的先行者”的定位和追求,实现 “安全监管”与 “服务新区”的有机融合,有为有位全力助推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快速发展。

    一是保障良好通航环境。由于保税港区码头周围水域特殊的地理位置,在特定环境下给进出保税港区作业船舶正常通航秩序带来一定影响。舟山海事本着服务优先的原则,提前了解进出保税港区船舶动态,充分利用AIS、网格化可视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综保区码头附近水域、灌门航道水域的电子巡航游弋,并对初次到港的外轮提供必要的海巡艇护航服务;在每年的渔汛期,对辖区涨网作业进行排摸排查,严厉打击碍航、非法占用航道等行为,有效改善综保区水域通航环境。

    二是优化口岸服务。优化审核流程,提供“零距离、零待时、零障碍”服务,全面实行5+2及24小时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手续,办结率达到100%;同时,积极梳理可能遇到的各项海事业务,包括各种文书核发、涉污作业申请、港内安全作业报备等,并开通专业咨询电话,提供海运危险品运输专业咨询服务,力争提升服务质量,做到进港船舶所有涉海事业务都能在综保区窗口“一站式”办理。

    三是构建水上安全监管新模式。针对到港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的国际航线船舶,舟山海事局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链出发,将“开放式安检”的监管理念引入对靠泊综保区外轮的PSC检查中;联手舟山海关完善协同开箱查验机制,明确了海事、海关双方在审核、查验等环节的职责,提高船载集装箱监管效率,与商检、交通、港航等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通过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积极构建水上安全监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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