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计分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加强对船员遵守法律意识检查,减少人为因素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影响,在前期广泛宣传基础上,1月7日上午,马鞍山港执法大队做出新办法实施后首例船员违法计分处罚。
1月4日下午,马鞍山港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小黄洲锚地现场检查时发现:锚泊船“芜湖顺风***”轮值班船长许**在船工作期间未按规定携带船舶适任证书,大队执法人员要求该船员尽快携带船员适任证书到大队接受处理,在对该船员的违法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取证后,大队执法人员对该船员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按照新实施的计分管理办法“21031”代码对该船员做出计2分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