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开展危险品船舶维护监管工作,马鞍山海事处加大对辖区危险品船舶航行、作业和内部管理的检查工作。
12月18日,马鞍山海事处陈家圩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巡航过程中,现场巡航至马桥(右汊)水域时与上水通过马桥的“宇*”轮相遇,发现该轮航路拟选择2号桥孔通过桥区。执法人员立即用VHF联系该轮,宣传桥区规定要求其由1号桥孔过桥,在联系后该轮立即调整航向由1号桥孔过桥。随后执法人员到作业码头对该轮桥区行为进行了调查确定了原因并现场对全船船员宣传太平府水道和桥区的通航规定,要求落实好主体安全责任制;并按照危险品“1+6”机制要求对该轮实施了作业现场检查,对船岸检查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实。
在对船舶内部管理检查中,执法人员对该轮实施了安检跟踪检查中发现,该轮的航行日志表明10月19日已经整改了安检缺陷,但现场跟踪检查后却发现我处开展的危险品专项安检中的部分缺陷未进行整改。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轮开展行政调查,并根据违法事实处理了“宇*”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