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通过船舶到港前24小时申报信息,锦州海事局提前掌握了货物的理化性质、数量等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管措施,确保船载货物符合技术要求。同时,船舶在靠泊后即可作业,有效缩短了货物滞留时间。
二是主动把工作关口前移,为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船舶提供“三优先服务”,即优先安排电煤船舶锚地、优先安排电煤船舶进出航道、优先办理电煤船舶进出港手续。
三是通过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前掌握了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内容,科学合理的简化了“受理、初审、复审、审批”等工作环节,船舶国籍、配员等证书的办理时限可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得到辖区行政相对人的一致好评。
四是将集装箱船舶的“仓单”书面审核程序改为电子审核。集装箱代理在船舶靠港前24小时内将电子版“仓单”发送到海事处专用邮箱。通过这种方式,船舶及代理可省去原来打印船舶资料所耗费的时间。
五是针对船舶载运A类和C类固体散装货物,该局改船舶和货物申报制度为报告制度,缩短船货双方的报关时间,优化货物装卸流程。船货方只需按照规定时间和格式向海事处提交报告即可,报告工作可全程通过网上完成。同时对A类固体散装货物的检测,除继续落实对煤炭类货物的便民申报措施外,实行本辖区内通过资质备案的检测工作试验室和机构公示,确保货物检测工作更加透明、高效。(潘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