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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改革进口机动车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天津市口岸办       

    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便企服务,改进进口机动车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实现京津冀区域执法联动。打破地域限制,京津冀区域内启用“进口机动车智能检验监管平台”,实现进口汽车监管信息共享;联合开展进口汽车“三包”及召回监管;利用二维码技术,实行全程电子信息化监管。2015年1至11月,天津口岸共检验监管进口汽车34.8万辆,占全国进口量约40%。

    二是实施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逐步对进口机动车实施“合格保证+符合性评估”的检验监管模式。在机动车进口商申明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检查与强制性认证产品入境验证结果,采信第三方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综合实施合格评定。

    三是落实进口商主体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凡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进口机动车辆,进口商必须保证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国境内进行整改,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强化燃料消耗量标识核查,属于车辆本身不符的,直接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四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进口汽车“三包”监管,对进口汽车经营者的“三包”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综合运用公开通报、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措施对违规行为实施惩戒;认真执行召回监管,对违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行为,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处罚。

    五是探索建立闭环监管体系。对进口汽车入境验证、进口检验、使用维修、三包责任履行、召回监督以及缺陷调查等环节实施闭合管理;口岸局、属地局、第三方检测机构、经销商、消费者之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建立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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