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的实施将大大增强宁波港的揽货能力。实施出口直放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可直接放行通关。实施进口直放的货物,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口岸或目的地报检,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宁波港“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的特点,扩展内陆腹地,吸引内陆省份货源,有利于发挥宁波“一带一路”枢纽城市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支点城市的作用,促进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自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系统上线以来,已有1.4万批6.4亿美元来自浙江省(宁波除外)、江西、安微、湖南等14个省的出口商品直放宁波口岸。
据悉,宁波地区有近两千家企业将受益于全国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政策。自通关一体化系统上线以来,宁波地区已有1088批,1386.3万美元出口商品直放其他口岸;78批货值312.5万美元进口商品从宁波口岸直通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