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进一步规范渡运水域通航秩序,防止渡船碰撞事故的发生,根据《长江海事局渡船斑马线行动深化年活动方案》,结合长江海事局已对外公告的渡船横驶区范围和辖区通航环境特点,蕲春海事处进一步明确、固化和规范了辖区渡船的航行线路,对外发布了渡运水域航行注意事项:
(一)渡船应当按照渡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核定的航线渡运。渡船应在已明确、固化的航路上航行,不得擅自改变,渡船若要改变航路航行,必须提前征得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同意(紧急情况除外)。
(二)渡船开航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并主动利用甚高频电话、声号等方式与其他船舶进行联系,及时发布船舶动态和表明避让意图。
(三)渡船在开航后如遇到顺航道航行船舶流量较大时,可在主航道外等候,并在与他船统一避让意图后方可横越。
(四)渡船在横越主航道过程中,应持续保持正规了望,并加强与附近船舶联系,不得抢航。
(五)顺航道航行的船舶在驶近、通过渡船横驶区时,应当加强了望及甚高频电话值守,保持足够戒备和应有谨慎,采取有效措施协助避让。
(六)未尽事宜按《内河避碰规则》的规定进行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