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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先行通关 企业事后买单
日照口岸办       

    9月7日上午10时,一艘从韩国驶来的货轮刚刚完成泊停,在港口准备就绪的卡车长龙阵立即响起一片发动机轰鸣声,与以往要对进口货物逐票征收税款的繁琐流程不同,此次漂洋过海而来的2400个小轿车通用自动变速箱差速器刚刚登岸,便被第一时间送往现代派沃泰自动变速箱(山东)有限公司忙碌的装配车间。

   “不需要当时缴税就可以放行货物,不仅通关快了,缴税压力也小了!”公司购买开发部经理孙晓茹难掩兴奋之情。

  其实,让孙晓茹惊喜的是日照海关实行的汇总征税新模式。这种新模式下,外贸企业只需提供有效银行担保,货物进口通关时,海关将不再逐票征收税款,企业可在担保额度内先行办理货物放行手续,而税款只需在次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向海关集中缴付即可。

  看似单纯提高通关效率的改革,却让企业受益良多。“此前,公司对外支付资金需经过多岗多人签字核准,一个流程下来往往需要半天时间,而公司每月进出口货物超过500票,工作量可想而知。”孙晓茹告诉记者:“新模式下,企业可以后期一次性支付税款,内部审批随之减负瘦身,企业缴税频率也大为降低,仅9月7日一天,公司就向海关申报放行适用汇总征税模式的进口货物21票,涉及税款合计685万元,上述货物放行后,企业只需在10月上旬集中缴纳税款即可。”

  不仅如此,汇总征税业务还可以实现“一份保函、全国通用”,日照企业只需提供一份担保,在一个海关备案后,就可以在全国海关办理汇总征税手续,无需重复申请,外地企业也可以凭向当地海关提供的担保来日照办理汇总征税,这些都将极大提高本次改革的适用范围和便利程度。

  好处如此诱人,那么新模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记者从日照海关了解到,只要是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企业类别为一般认证及以上、上一自然年的月均纳税次数不低于4次的相关外贸企业,均可向海关提出适用汇总征税模式申请。申请通过后,企业只需向银行缴纳部分保证金开据银行保函,便可享受新型集约化征税模式,改变直接缴纳税款才能放行的状况。

  目前,日照已有多家企业向海关提交了汇总征税适用申请。同时,日照海关也进一步加大了对汇总征税推广力度,通过业务现场公告、关企银三方联席会议等方式,特别是安排专人深入到重点企业现场评估,指导企业做好作业衔接和应急处置,力求企业充分享受海关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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