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江苏、浙江、上海三地海事局会聚上海,结合船舶管理华东片区预备会,共商船检管理新合作。
本次会议是2015年度第二次江浙沪直属海事局共商船检管理合作新机制。继首次共商会后,本次会议着重就船检管理工作中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讨论,主要涉及分段建造船舶的重要日期确认、IMO第III阶段排放要求生效对船舶建造管理的影响、在建船舶的临时移动、船舶变更船舶检验机构与船舶登记机构过程中如何提高办事效率和简化办事流程。三家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还共商了外国船检机构管理及新船型和新技术应用推广中的先导性管理研究,应对日益增多的LNG双燃料和单燃料动力船舶;研讨了对诸如气胀式救生筏检修站等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管理模式,统一了权责统一的原则;以及如何加强对异地违章被扣证书船舶的证书补发事宜的研究。本次会议富有成效,达成共识,以合作的方式合力打造船舶检验合作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