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结合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辖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不留后患,不落死角。
二是结合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特点及监管规律,重点突出普通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旅游船、客渡船、邮轮、危险品船及施工船舶的安全监管,特别加强高温和雷雨天气期间危险品作业船舶和供受油船舶的管理,谨防事故发生。
三是在完善原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应对雷雨大风等极端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预防预警机制,以便科学有序地做好极端天气的预防预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库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强化预警预控,为船舶安全航行提供有力保障。
五是密切联系辖区航企、码头管理方等部门和单位,督促有关方面细化管理措施,强化船舶、船员管理,加强旅客安全教育,提高船员责任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和旅客安全意识。
六是加强港口VTS、CCTV、VHF、AIS平台和12395应急值守,保持船艇车辆随时处于应急待命状态,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置各类事故和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