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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喀什签署“一带一路”口岸跨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日照口岸办       
    6月23日,日照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与新疆喀什口岸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一带一路”口岸跨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高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丛培浩,市政协副主席林玉营;喀什地委书记曾存,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帕尔哈提・肉孜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市口岸办党组书记、主任孙方金,喀什口岸委党委书记姑丽扎尔・阿布都热合曼作为双方代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日照和喀什作为国内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口岸,区位和开放优势明显。《“一带一路”口岸跨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对日照与喀什口岸合作的新篇章。

    一是建立友好口岸关系。开展国际物流和对外贸易交流合作,优化口岸服务环境,及时协调和共同推进解决国际物流运输涉及口岸的重大问题,为两地经贸发展提供必要的口岸支持,推动两地经济发展与繁荣。

    二是加强区域通关合作。积极支持口岸查验单位开展跨区域通关合作,不断探索促进口岸跨区域大通关合作机制和举措,建立新型通关模式,降低两地口岸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三是大力发展跨境货物运输。充分利用两地交通优势,积极发挥日照口岸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和喀什口岸进入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的国际大通道作用,共同发展跨境货物运输,促进两地物流业发展。

    四是相互支持开展口岸推介活动。适时相互邀请参加在两地口岸举办的推介会及国际国内物流论坛等。喀什口岸组织的西部地区或面向亚欧的招商活动,日照口岸组织的面向日韩的招商活动,双方适时视情相互邀请对方口岸参加,共同扩大两地口岸的辐射和影响力。

    五是建立密切的合作机制。加强两地口岸综合协调服务,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不断研究深化加强两地口岸互动发展的合作机制,为发展现代化国际物流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口岸行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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