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江沿线逐步进入高温季节,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船载危险货物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水域污染。为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稳定,防止高温季节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和污染事故发生,蕲春海事处如下出台五项措施:
一是积极走访辖区航运公司,通报典型事故案例、督促公司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重点危险品船舶监管。落实C类危险品船舶到港必查措施,对本港籍C类船舶要重点实施监管,制定、实施具体的监管措施,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录入系统;
三是强化部分小型液货船夜间航行管制。对600总吨以下非双底双壳的载运危险品液货运输船、以及600总吨以下载运一类危险货物的液货运输船,每日晚20:00至次日06:00时禁止航行;
四是加强危险品船舶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船舶消防、喷淋降温、货舱透气、探测报警等系统和船员操作性检查,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船舶,应坚决采取禁止离港等强制措施,确保船舶适航;
五是加强危险品装卸作业现场检查。强化《船岸检查表》制度落实情况、作业巡查及人员值班等情况检查;督促危险品码头、危险品船舶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易燃易爆危险品装卸作业,及时开启喷淋系统进行降温;加强消防设备、应急反应器材的检查,督促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液货管线、靠泊设施、静电消除装置、接地装置、消防器材等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六是加强船员安全知识教育。各单位应充分利用船员流动学校、执法窗口、现场检查等方式,向广大船员及港口作业人员宣传危险品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