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与东盟、巴基斯坦、新加坡、新西兰、瑞士、冰岛 、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5个自由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区的原则是在一定时期内将90%产品的关税降为零,从而降低进口成本,提高进出口贸易效益,实现自由贸易的最大化和最快化。而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出口产品享受自贸区关税减免待遇的重要凭证,企业持有该证书方可享受相关关税的减免优惠。可以说,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企业打开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大门的一把“金钥匙”,证书本身即是有价证券,企业仅凭一纸证书就可获得巨额实惠。
2014年,吉林检验检疫局签发普惠制证书6475份,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3520份,签证金额分别为53083万美元和39453万美元。按平均减免关税6%计算, 我省出口企业已享受了进口国约5552.2万美元的关税减免额度。
2015年1至5月,签发普惠制证书1713份,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1620份,签证金额分别为13171万美元和18628万美元。按持证平均减免关税6%计算,我省出口企业可享受进口国约1908万美元的关税减免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