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交通运输部出具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项目环评预审意见,意见认为该工程符合《连云港港总体规划》和《连云港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其建设会对周边海域的水环境、水生生态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并存在发生污染事故的环境风险。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和运营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工程可行。环评报告内容较全面,环保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呈“人”字形布置,连接连云港区和徐圩港区,二期工程航道在现有一期工程航道轴线基础上进行增深、拓宽、延长,计划建设30万吨级连云港区航道和徐圩港区航道、锚地及配套纳泥区围堤工程等,航道疏浚段长约70.5公里,疏浚工程量约2亿方,项目投资约74.1亿元,环保投资约1.1亿元,占总投资的1.5%,下一步,该工程项目环评将报国家环保部审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聂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