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水工许可后续监管,执法人员深入水工作业第一线,检查现场施工船舶,对未达到要求的船舶限期整改。二是督促水上水下活动项目部组织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船舶技术状况等重点内容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建立相关跟踪台帐。三是细化隐患排查项目,重点检查施工船舶证书是否有效、船舶配员是否满足要求、船舶消防和救生设备状况,同时对船员实操能力、应急演练进行细致检查,切实提高船员素质。四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对违法违规的船舶予以行政处罚。
4月20日,对围头月亮湾陆岛交通码头项目作业船舶“恒顺达1”、“恒顺达12”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金额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