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欧纺织品即将实施新规
张家港检验检疫局 朱志平 施向军
据悉,欧盟将于5月8日起正式实施关于纺织品标签的新法规。根据新法规要求,纺织产品的标签须注明原产国,如果产品有包装,应在包装上注明;显示产品原产地的其他商业单证不能作为标签的替代;一件纺织品的纺纱、织造、整理或者缝制几个制造过程中至少有两个环节在欧盟生产,才被视为是原产于欧盟国家的纺织品;纺织品标签必须清楚显示是否含有如毛皮和皮革源自动物的非纺织品部分,如从第三国进口的产品,应强制规定附有原产标签。
纺织服装标签标识是消费者了解服装质量信息的主要途径,标识错误或不符合进口国规定会给出口产品带来风险。欧盟新法规的实施,一方面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促使出口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另一方面也是发达国家设置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一种重要手段。对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生产企业需对原辅料供应链进行严格管理,与供应商明确相关要求,及时按照欧盟新规调整产品标识,避免因出口产品标签不达标而导致通报、退运、索赔等,确保纺织服装产品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