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月23日,四川省与海关总署在成都举行座谈会,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于广洲,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省政府副省长王宁、省政府副省长甘霖,省政府秘书长于伟等领导出席会议。于广洲署 长、刘奇葆书记在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座谈会后,于广洲署长、蒋巨峰省长分别代表海关总署和四川省签署了《海关总署、四川省人民政府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将在七个方面支持四川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内陆开放高地。一是推进四川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发展,支持四川构建完善的保税物流体系,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特殊监管区域集中。二是推进四川口岸建设与发展,向有关部门争取加大对四川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研究推进便捷通关措施。三是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加快推进分类通关、无纸通关改革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等。四是严厉打击走私违法活动。五是发挥海关统计监测预警服务作用。六是推进成都海关建设与发展。七是建立省署紧密合作工作机制。
海关总署支持我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场所建设发展,支持绵阳出口加工区在条件成熟时设立综合保税区,支持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发展,按程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封关验收;支持设立成都航空保税物流中心(B型)、成都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条件成熟时研究整合设立空港综合保税区、泸州港综合保税区、宜宾港综合保税区。支持四川电子口岸建设,共同推动地方电子口岸扩大联网应用范围,实现大通关业务流程及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