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
海关总署
8月24日,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马飚在北京签署了署区合作备忘录,双方决定建立署区紧密联系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与合作,全面提升广西对外开放水平,共同推进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党委常委、副主席陈武,党委常委、党委秘书长余远辉,海关总署副署长、政治部主任王松鹤,副署长鲁培军,纪检组长胡玉敏,副署长兼广东分署主任吕滨,署长邹志武等出席了签署仪式。
根据备忘录,海关总署将和广西自治区一道加快构建广西“两区一带”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推进广西口岸有序开放和建设,加强广西口岸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口岸布局,增强口岸综合效能;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广西的建设和发展,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辐射作用,完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保税物流体系;进一步深化广西的国际区域合作交流,支持广西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创新海关通关监管机制和模式,促进广西对外贸易便利化;合理配置海关管理资源,强化进出口监测预警,增强海关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充分利用广西区位优势发展边境贸易,实现富民兴边目标;深入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打击走私联系配合机制,落实反走私责任制,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为广西外贸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广西对外开放新形式,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此次签署的署区合作备忘录,旨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双方共同推进“两区一带”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广西对外开放水平的主要工作思路,必将加快广西面向东盟为重点的对外开放进程,促进广西早日建成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和中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