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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9个县(市、区)商务局获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权
赣县商务局 龚海兰 沈光辉       
    根据商务部《关于同意委托103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登记机关的批复》(商贸函[2010]900号文件精神,赣州市赣县、南康市、章贡区、赣县、南康市、信丰县、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瑞金市、大余县9个县(市、区)商务局被列入全国第十四批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这意味着只要是在赣州这些县市区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乃至个体工商户,到该区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领取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就可以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极大的方便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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