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正式公布《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
商务部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上海市于8月31日正式公布《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规程》详细规定了相关协调机制及工作职责,成立上海市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本市贸易便利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委、发展改革委、国税局、地税局、口岸办、金融办、工商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处理全市贸易便利化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和一般性问题。工作小组由市商务委牵头,组长由市商务委分管副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工作小组成员。
《规程》提出贸易便利化工作要围绕“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目标,将货物进出口环节分为贸易前、贸易中、贸易后三个环节,梳理和整合各个部门服务管理规范化指标,逐步建立并完善贸易便利化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