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是出口食品农产品大省,2008年出口货值占全国出口总量的1/4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将对山东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产生重大影响。《食品安全法》公布后,山东局把宣传贯彻工作列为普法首要任务,紧密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专项部署,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一是迅速开展进出口食品监管政策研究,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全省系统优势力量,多次召集专题研讨会,对《食品安全法》与检验检疫现行工作规范等进行深度比较;根据山东地区进出口食品现状及存在问题,针对加强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开展了专题性调研,研究分析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工作措施。
二是在全省系统分阶段、逐步深入学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监管人员准确执法。在全员普遍学习的基础上,于4、5月份举办了两次全省系统专题视频讲座,分别从立法层面、《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等3个层次进行了全面培训;下阶段将在全员集中讲座的基础上,对全省系统食品相关业务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的执法培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处室、科室为单位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大讨论活动。
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自5月至7月在全省集中开展“八项宣贯工作”:利用报检大厅专栏、触摸屏、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开辟山东局及分支局门户网站宣传专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方式;向地方政府通报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措施;以动员会、划片、“小集中”等方式,举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企业、口岸食品经营企业、代理报检企业政策宣讲会、座谈会;采取电子邮件、宣传车等方式发放政策解读、宣传资料、宣传画等;组织参加现场咨询、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参与全国质量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5月12日在山东省“阳光政务热线”宣讲山东检验检疫“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食品安全法》相关措施;根据地方统一安排,自5月24日起启动全省“《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24日各市组织了现场宣传仪式;部分分支局与企业签订了《出口食品企业质量和诚信承诺书》。
四是按照“立、废、改”原则,全面梳理、修订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监管工作规范。在全省系统开展了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和“三查”工作,共梳理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规范279件,形成了“食品检验检疫监管规范性文件体系”。通过各项宣贯活动,进一步营造了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企业切实成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牢固树立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有的分支局推动企业将《食品安全法》学习纳入到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企业参加检验检疫机构组织的培训后,纷纷索要授课内容以便组织学习。各进出口企业也主动开展学习培训,如青岛啤酒集团将《食品安全法》列入上岗必修课,并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参与立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