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2008年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将有27―29个热带气旋生成,其中有7―9个在我国沿海登陆,生成个数和登陆个数均比2007年偏多,可能有1―2个台风北上影响我省海域。
为切实做好船舶防抗热带气旋工作,确保各类在港船舶、港口设施和人员安全,避免和减少因热带气旋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烟台海事局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突出5个方面做好台风和热带气旋防范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督查和隐患排查。从现在起到7月底,成立9个督查组,深入基层,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着力解决防抗台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结合“隐患治理年”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强力推行滚动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6月份,集中组织排查易由台风引发事故的隐患点,突出抓好“四客一危”、砂石料运输施工船、旅游船、陆岛和岛岛交通运输以及渡口渡船等重点船舶防抗台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隐患督促整改力度。检查蓬莱-长岛陆岛运输船舶15艘,及时纠正6项缺陷。7月份,组织力量对辖区各类安全隐患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港口、航道、锚地和海上施工作业区作为重点区域,将“四客一危”、砂石运输船、施工作业船、旅游船艇列为防抗台风工作的重点,深化安全隐患治理;开展航运公司防抗台风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加强船员安全知识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台风引发的事故。
二是落实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防抗台风工作合力。认真履行烟台市海上搜救中心和防风暴潮台风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加强与交通、港航、渔业、救助、港口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7月底-8月初,各部门联合对各沿海县市区台风季节安全防范工作措施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到位的开展业务指导和纠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共同做好防抗台风工作。
三是加强现场监管和水上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客运船舶抗风等级规定,根据气象预报和海上实测风力及时调整客运船舶进出港计划,海上风力超过客运船舶核定风级时及时建议停航,避免船舶冒险出航。加强码头巡查,及时掌握在港船舶数量及动态,检查船舶防抗台风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建议离港到锚地避风。利用海事执法船艇和VTS、AIS、VHF等设备强化动态监管,结合全市海上碍航物清理整治专项活动,加强通航环境、通航秩序检查,及时向海上航行及作业船舶通报台风动向,督促做好防抗准备工作。
四是积极落实气象信息流转和恶劣天气预警制度,确保对灾害性天气提前预警。加强与气象、海洋、防汛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高度关注雷雨大风、台风以及热带风暴潮等恶劣气象信息;组织在航和锚泊船舶实测海上风力,深入现场实测港口码头潮位变化,及时掌握最新风力和海况。出现极端天气立即开展评估并适时启动预警机制,及时标绘台风行进路径,做好台风信息跟踪和记录,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海上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将可能对辖区水上安全造成影响的气象通报航运单位、在港船舶及社会公众,以便相关单位、船舶及人员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五是做好安全值班和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海上搜救、12395海上遇险报警电话和海上无线电报警日常值守,坚持实行24小时业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提前部署应急待命人员126名和车辆33台、船艇6艘,并确保船艇、车辆随时可用。向社会公布辖区各沿海县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和海上防风暴潮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汇总各涉海单位最新值班电话,建立有效的24小时值班通信网络,确保及时处置恶劣天气预警及海上险情事故。严格执行水上交通险情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确保及时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或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