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家口岸办和省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和谐口岸的意见精神,舟山市政府于近日出台了文明和谐口岸建设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扩大对外开放、提高通关效率、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协作机制、构建平安口岸和加强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在考评对象上除了口岸查验单位外,增加了口岸服务企业和生产企业。在评比类型上除“文明和谐口岸单位”外,结合舟山口岸实际,增加了“优质服务企业”、“先进管理企业”、“优质服务窗口”、“最佳形象官员”、“先进工作者”等项目。评比结果由市政府通报并记录在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