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地处福建闽中沿海突出部,是福建第一大岛,全国第五大岛。海洋运输业、海洋捕捞、养殖业以及海滨度假旅游业是该县的支柱产业。平潭基于岛县的县域经济特色,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县、打造现代滨海旅游城市的战略思路。2006年以来,平潭县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市关于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建设“平安平潭”为主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提升创建水平,扎实推进“平安海域”建设,保障建设海洋经济强县、打造现代滨海旅游城市战略的顺利实施,努力为平潭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海域环境。
一、制定“平安海域”总体部署
平潭县委、县政府把“平安海域”建设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增强“平安海域”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该县综治委、海防委动员全县相关部门从维护国家海防安定稳定、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政治高度,从发展“蓝色产业”、建设海洋经济强县、打造现代滨海旅游城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设“平安海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平安平潭”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治理和防范、管理与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平安海域”创建活动,力求在体现滨海区位上下功夫,在凸显海岛特色上下功夫,在平安创建载体上下功夫,在创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全力维护平潭县沿海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促进沿海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营造“平安海域”建设氛围
2006年平潭县制定了《平潭县建设“平安海域”工作意见》,2007年又出台了《平潭县2007年深化创建“平安海域”活动实施方案》。2007年5月、10月又分别召开两场大会,对“平安海域”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集中宣传活动,将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层层贯彻到乡镇、村居、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广泛宣传“平安海域”建设,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集中组织开展“建设平安海域宣传月”和“建设平安海域宣传日”等活动,发动群众主动参与。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手段,重点宣传“平安海域”建设的规定要求,宣传“平安海域”建设成就和先进典型的事迹经验。加强法律法规、涉台方针政策、反情报反渗透形势、海上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沿海群众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意识。在乡镇驻地、重要交通路口、码头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栏和宣传牌,在村居的主要场所设置宣传栏和宣传牌,推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海域”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平安海域”载体建设
在“平安海域”创建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认真按照《平潭县建设“平安海域”工作意见》要求,理清思路,明确责任,通力协作,以“平安”为主线,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自身建设作为“平安海域”创建活动的载体,积“小安”为“大安”,不断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水平。一是抓好“平安港澳口”载体建设;二是抓好“平安养殖场”载体建设;三是抓好“平安海滨景区”载体建设;四是抓好“平安船舶”载体建设。
四、构建“平安海域”防控体系
“平安海域”建设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协调
发展”的原则,以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齐抓共管共同整治沿海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消极因素,确保沿海社会的安全稳定。一是加大整治力度,维护沿海稳定。2006年以来平潭县重点开展以严重刑事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的治安整治;开展对治安较为混乱地方的重点整治;开展以打击沿海偷渡、走私、贩枪、贩毒、“两抢一盗”、赌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开展以制止电、炸、毒鱼等破坏海洋资源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二是密切协作配合,严格依法管海。为深化“平安海域”创建工作,该县在加大整治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经常性管理。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涉海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海水平;落实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沿海船舶和渔业生产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坚决落实渔业生产出港签证等制度,坚决制止不适航船舶出海和冒险作业,严禁非客运船舶违章载客和货船超载。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管控能力。该县加强和规范船管站和船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渔船、港澳口及海岸线监控网络,提高对海上生产作业的监控能力,确保船只及人员安全。大力加强海防管理队伍建设,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军警民联防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构建平战结合、军地互补、专群结合、联动互动的防范网络和基本力量。各级各部门配合抓好海防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海防监控中心,海防监控站,海防执勤道路和海上辅助设施等项目建设,做到建设一个、成功一个、管好一个,切实发挥其在海域管理中的作用。
五、确立“平安海域”创建任务
深化创建“平安海域”活动是维护沿海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平潭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党政一把手为“平安海域”建设第一责任人,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落实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基层平安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确保各类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该县成立建设“平安海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机构,配备联络员,建立工作联络制度,同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平安海域”创建中的职责任务。
六、推进“平安海域”综合整治
由于特殊的历史、地理、人文、经济等因素,沿海社会安定稳定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电炸毒鱼、海上走私、渔区强买强卖等现象时有发生;海上生产安全监管及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亟待增强。与此同时,“平安海域”创建工作尚存诸多薄弱环节:组织保障有待加强;宣传发动有待深入;治安防控建设还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面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防止和克服畏难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抓好“平安海域”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一是加强统一领导,强化条块结合。二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专项整治,遏制海上犯罪。四是构筑防控体系,强化阵地控制。
创建“平安海域”作为平安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和复杂系统工程。该县把创建“平安海域”活动作为构建和谐海西的重要内容,作为展示和谐平安平潭的重要窗口,作为保障沿海治安稳定的有效载体,主动作为、有效运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维护沿海地区社会安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滨海旅游城市,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