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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雾航行酿事故 赔钱又受罚
张家港海事局 秦雪强       

    4月9日,张家港海事局对安徽籍船舶“皖和县货2576”在能见度不良时冒险航行且造成碰撞事故的行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

    “皖和县货2576”于4月6日装载500吨石子由常州开往张家港内河,当晚在长江56#黑浮北侧锚泊准备次日上午进张家港船闸。7日清晨,张家港浓雾弥漫,江面更是视线模糊,张家港海事局VTS中心及时发布安全信息,整个辖段封航。上午9时左右,该船为了提前进闸,在能见度不足150米的情况下,擅自起锚开航。9时30分左右,由于能见度太差,该船未能及时发现锚泊船“苏淮货9527”,最终避让不及,两船发生碰撞。接警后,张家港海事局执法支队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综合分析、评估,依法判定“皖和县货2576”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该船对“苏淮货9527”进行了经济赔偿。9日,执法支队又对该船在能见度不良时航行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同时向船员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告知了冒雾航行的危害性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严重后果,教育船员要时刻遵章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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