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一场特殊的听证会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       
    3月20日,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厦门检验检疫大厦22楼会议室如期举行。
    这是一场与全国首例逃避商检案息息相关的听证会。所涉及案件金额高达775万美元。同时,这也是厦门检验检疫局成立以来首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历经两个多小时的听证会结束时,感人的一幕发生了涉案的福建省福清C公司副总经理向案件调查人员致以深深的一鞠躬。
    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企业如此折服?
    调查:拔出萝卜带出泥
    事情还得从2006年说起。
    这年夏天,厦门检验检疫局在对被美国、加拿大通报的出口水产品农残超标问题展开专项稽查时,发现了一起严重的逃避商检案。此案立案时间为7月10日,因此被命名为“7?10”案件。
    2007年7月,两名涉案具体经办人因逃避商检罪被厦门市湖里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7?10案件”刑事审判结束后,厦门局随即展开对涉案代理报检单位、报检员以及涉案发货人的行政责任追究,将调查的重点锁定为违法批次多、涉案金额高、证据确凿的7家涉案发货人,并于2007年8月对其进行立案调查。2007年12月,对这7家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其中有3家企业不服,提出了听证要求。
    听证:铁证如山终难撼动
    首先请求听证的C公司,其是所有涉案发货人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家。
    调查资料显示,C公司在2005年9月至11月期间,以发货人的身份将国家法定检验商品冻虾,未经检验擅自出口越南达31批次,总货值775万美元。厦门局依法决定对其处以570万元罚款。C公司随即向检验检疫部门提出了听证要求。
    此事引起了厦门局领导的高度关注。他们全面制定听证方案,加班加点梳理案件材料及相关证据,将本案的重要证据、依据以及需要陈述的案情、论点等制成幻灯片,便于听证会上出示。
    3月20日上午,8点30分。
    在厦门局副局长陈华忠的主持下,听证会开始。
    当听证会进入质证、申辩阶段时,C公司委托的律师对调查人员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仍试图推托责任。其辩称,每批货物代理报检人员均已提取样品供检验使用,“至于样品未送检验就出口的违法情况,我们并不知情!”
    “所谓提取样品并非代表货物已经进行检验检疫,并且你公司无法对此说法举证。根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法检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公司与口岸代理报检单位之间是代理关系,不能以‘不知情’为由免责。”调查人员以无可辩驳的事实依据,驳回了律师的“免责论”。
    随着听证申辩活动的深入进行,申请听证一方的代表们已经心服口服。
    “我们承认错了!”C公司副总经理诚恳地说道:“我们只是想方设法促成订单履行,谋取短期贸易机会,从小利出发,最终还是自己害了自己!通过这次听证,我们将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
    管理: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7?10”案惊四座。人们在震惊之余,更多地将目光投向治本良方。厦门局有关部门着手从管理上、制度上提升口岸监管成效。
    2007年,一场声势浩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范围全面展开。在这场特殊战役中,厦门局乘势而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以严查、严打为主要内容的“双严”行动。其中,逃漏检案件被列为严打重点。
    “如今,厦门检区通关环境得到前所未有的净化,逃漏检等不法行为得到极大遏制。从2007年查处的逃漏检案件数来看,下半年较上半年下降40%。”厦门局法制处相关负责人欣喜地介绍。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