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舟山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报检出口到日本的6张木制软垫椅抽样检测时,发现其甲醛释放量为3.19mg/L,超过日本对家具甲醛含量的规定(日本规定家具甲醛含量小于0.7 mg/L)。这是舟山检验检疫局首次从该市出口家具中检出甲醛超标。舟山检验检疫局对该批货物作出不准出口的处理决定。
为帮助该企业查找原因,确保今后产品能顺利出口,舟山检验检疫局积极进行调查分析,发现该企业使用的木料来自一家大型正规公司,并有木料的甲醛含量检测证书;而使用的清漆经省局检科院检测可溶性镉、可溶性铅、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均符合要求;最大的可能是该企业使用的胶水质量不达标。舟山检验检疫局建议该企业将胶水送样做游离甲醛检测。
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木制品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出口木制品中的甲醛含量问题。企业应加强自检自控能力,完善以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溯源管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使用的油漆、胶粘剂、防腐剂等原辅料进行必要的检测验证,建立原料供方的合格评价制度,使用质量过关的原辅料,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