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某轮胎制造厂在南京检验检疫局一次办理5份出口印度轮胎的《曼谷协定》原产地证。有关人士称,这批价值l0.8万美元的出口货物,是江苏省自3月1日印度《曼谷协定》生效以来的第一单。
据介绍,去年2月,中国和印度两国政府就《曼谷协定》中有关问题达成一致,自2004年1月1日起,海关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货物征收相应的《曼谷协定》优惠税率。我国出口印度产品签发曼谷协定产地证书3月1日开始,共有188个大类,包括鱼、虾、蟹、加工品、纸、纸板类商品、长毛绒、电动玩具和彩色显像管等,其中鱼虾等水产品的税率由原来的30%降为零。本次出口的轮胎税率从原来的30%降至25%,这家企业享受了5421美元的实惠。
检验检疫人士表示,《曼谷协定》是在发展中国家间达成的、比最惠国待遇更优惠的区域贸易安排,成员国有印度、韩国、孟加拉国、斯里兰卡、老挝和中国。但江苏省企业普遍还不太了解,应很好利用这个商机,抢占市场。如南京有300多家玩具企业,如果产品出口印度,就可以减免15%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