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0日,在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41151千克、货值55339.20美元的油炸土豆条被装进2个40尺冷藏集装箱,由烟台港搭载“CHUAN HE”轮返回美国西雅图港。这是烟台口岸首次退运美国产不合格产品。
该批货物是烟台某公司与日本联合食品株式会社签订来料加工合同的部分产品。根据合同约定,日本联合食品株式会社从美国LAMB WESTON 公司购进混级油炸土豆条到中国烟台,由烟台某食品有限公司为其选别、分级,重新包装后再出口日本。这批油炸土豆条原料抵达烟台港后,烟台局植检处派出工作人员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同时抽取样品进行微生物监测。经检验其大肠菌群为240MPN/克(ml),大于3MPN/克(ml)判定标准,结论是该批货物大肠菌群阳性,不符合我国的检验检疫要求和日本国的标准。对此,烟台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填制《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重要风险预警信息表》上报省局有关部门;同时下达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进口商作退运或销毁处理。经过中、日、美三国客商的反复协商,最终达成将货物退回美国的意向,截止3月20日该批货物退运圆满成功。
本案例再次证明,一些发达国家生产的食品同样存在着卫生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进口食品的查验力度,拒不符合产品于国门之外,保护进口商和消费者的利益,是检验检疫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