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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全国检验监管主要工作(鉴定业务)
国家质量检验检疫局       

加强鉴定业务改革以及检验鉴定机构的管理。一是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依法做好法定鉴定及其监督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来,按照总局下发的关于鉴定业务改革指导意见要求,围绕国家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法定工作。二是要处理好法定鉴定业务与监督管理的关系,执法检验行为与企业行为的关系,提高全系统基础鉴定领域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与口岸其他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在实施“大通关”目标下,不断改革完善法定鉴定工作。三是正确把握对社会鉴定机构管理的尺度,既要看到社会鉴定机构在推动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又要看到随着鉴定领域主体的多元化,国内鉴定领域的竞争更加激烈,这个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了难度。我们一方面要信守入世承诺开放鉴定市场,提高鉴定机构准入的透明度,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避免部门和地区垄断,营造宽松、公平、公正的检验鉴定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监管,规范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鉴定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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