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海关职能作用,支持中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有效促进连云港港口的快速上量,连云港海关提出将上级海关考核的货物监管量、税收量两个重要指标向内陆海关转移,以换取更大的货量从连云港港口进出。2月26日,连云港海关促成了由郑州海关、南京海关(连云港海关)联合在郑州召开“促进河南开放型经济发展共建共用连云港港服务措施推介会”,推介连云港海关专门出台的“促进河南开放型经济发展十项举措”,鼓励河南企业从连云港港进出口货物。
会议邀请了河南省一百余家进出口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会,并举行了郑州海关、连云港海关、连云港港口集团与河南企业座谈会,由海关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了解企业需求,解答企业进出口业务涉及的具体问题,为企业在连云港口岸开展进出口业务排除疑虑。
会上,连云港海关公布了促进河南开放型经济发展十项举措,这十项举措将进一步扩大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企业的范围,简化郑州关区内出口企业的通关手续,简化和规范转关运输操作,简化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口货物的放行手续,延伸分流货场功能,促进物流畅通,支持相关企业进出口货物门到门查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出口监管库相关优惠政策等。
十项举措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提升物流速度、降低物流成本,增强河南进出口企业综合竞争力和连云港港的吸引力,使得更多的河南外贸企业选择连云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