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口岸检验检疫受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计收费用、现场查验和通关放行等业务,对外接受报检。这就要求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不但要加强队伍建设,为报检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还要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大流程监管力度,对申报不符、逃避检疫、以旧充新和擅自运递的违法行为及时给与处罚,还要严防有毒有害物质、有害生物、洋垃圾等传入传出国境,陆路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应重视以下几方面:
注重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应当注重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口岸工作人员应做到忠于职守,文明服务。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对口岸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商品检验法、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传授一定的国际贸易、运输、海关、商品学等有关知识。
学习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要全面掌握与口岸工作相关的具体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对不合格进出口商品的处理,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允许进口的旧机电等高风险商品的检验管理等都要遵守法律,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同时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
加强流程管理,明确职责权限。口岸检验检疫工作要注意加大单证审核、复核、现场查验和定期稽查等环节的把关力度,加大对进口旧机电备案书、3C认证、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民用商品入境核查书等的单证审查力度;严格审查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等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手续。
规范查验管理,加大查验力度。口岸检验检疫要加大对进出境集装箱、木包装等的查验力度。对实施许可制度的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审核单证,核对货证是否相符;对于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等应当审核装运前检验证书,产品到货后还应依法实施现场检验。
宣传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报检单位和报检员应当适时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各类违法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单证审核和加大查验力度。定期对各代理报检公司进行检查,召开企业座谈会,积极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守法的自觉性。减少进口机电以旧充新案件, 严防“洋垃圾”以“出口退运”名义混入境内等。
严格凭证报检,规范报检行为。陆路检验检疫机构应为报检单位和报检员提供良好的咨询和解决问题环境。检务部门已对从业注册的报检员发放ID卡,对报检员实行身份识别,真正实现了凭证报检。口岸检验检疫人员在执法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报检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检务部门,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报检行为,建立诚信的代理报检市场。
综上所述,陆路口岸检验检疫要加强内部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全面履行把关职能;同时加强外部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