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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守信企业可予通关便利 上千温企有望晋升A类
      
  日前从温州海关获悉,2008年1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新办法的有关规定,1929家温州企业可以提出A类申请。

  温州海关稽查科徐科长介绍,新的分类办法是依据企业诚信守法程度,把企业从高到低划分为AA、A、B、C、D五个管理类别。上年度进出口总额是申请A类企业的一项硬条件,新办法中已经将其降到了50万美元,这对中小规模居多的温州广大企业非常有利。经初步测算,温州达到这一条件的企业已经达到1929家。同时,新办法的评定条件也更加全面,增加了“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的条件,对于自律意识不强的民营中小企业而言,是一个更高的要求。

  新的分类办法以守法便利为原则,对诚信守法企业给予通关便利,由稽查等部门实施后续监管,口岸一线将严密监管的重点放在高风险企业和货物,从而实现海关监管时空“前推”和“后移”,有效解决海关面临的双重矛盾。对于AA、A类企业海关将予以优惠通关便利,以促进企业参与分类管理的积极性,形成守法便利的导向。

  2007年以来,温州海关深入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企业真正意识到“守法便利”的益处。据统计,去年全年共有52家企业向海关提出申请AA类、A类企业,并全部通过评审。截至去年12月31日,辖区AA类企业29家,同比增长163.6%;A类企业58家,同比增长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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