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省政府正式批准《广州港总体利用规划》
日前,交通部和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广州港总体规划》,授权广州港务局负责执行该《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根据《港口法》,该规划是指导广州港港口建设、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的依据。广州港是我国沿海主要港口和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广州市拓展城市功能、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重化工业的重要依托,是珠江三角洲地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根据《规划》,广州港包括内港港区、黄埔港区、新沙港区、南沙港区和珠江口水域,其中,南沙港区以外贸集装箱、能源、液体化工、汽车滚装和杂货运输为主,是广州港的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将进一步促进珠江三角洲港口群的协调发展,使广州港的发展翻开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