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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今起实施
      
    3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精神,被处罚人要求听证的,应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制造噪声、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的等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一人有多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最多不超过20日。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执法监督一章,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治安管理处罚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及必须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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