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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纺织品出口须警惕反倾销壁垒
      

所谓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条件下,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低于正常价值,则该产品被视为倾销。当倾销行为给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时,其产品将会受到进口国法律的制裁,即遭遇反倾销。由于纺织业是世界全球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因此配额制度的取消并没有使中国的纺织业迎来贸易自由化的春天,尽管中欧、中美就纺织品问题已达成协议,但后配额时代欧美等国将更多地利用反倾销、市场经济地位、社会责任标准等新措施限制中国纺织品出口,而反倾销将成为纺织品贸易摩擦的焦点。

反倾销作为WTO允许的法律手段,具有形式合法、灵活方便、不受时间限制、效果显著、不易招致出口国报复的诸多特点,因此被许多国家视作限制进口、保护国内产业的利器而屡试不爽。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由于受配额的保护,国际上针对中国纺织品的反倾销案件不足十起,但从2002年起,针对中国纺织品的反倾销案件却大幅上升,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报道,仅2005年,美国、印度等先后对我纺织品发起反倾销调查7起,涉案金额约2.7亿美元。

我国纺织品出口遭遇反倾销调查概率增加的原因缘起四个方面:一是贸易保护盛行,反倾销手段随意滥用。根据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规定,到2016年,进口方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时,可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给进口国针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带来了较大的随意性。反倾销调查中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是确定倾销是否存在的核心问题,目前美国、欧盟等国的反倾销法对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标准,即市场经济国家标准和非市场经济国家标准,根据WTO《反倾销协定》,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必须采用“替代国”类似产品的价格,这个“替代国”必须是一个与被调查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而主要世贸成员在反倾销调查中无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随意选择“替代国”,如在欧盟聚酯短纤案件中,欧委会指定美国的国内销售价格作为正常价值;在欧盟化纤布案件中,欧委会指定墨西哥的国内销售价格作为正常价值。施加反倾销的随意性,使出口纺织品被认定为倾销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二是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受配额取消的利好,纺织产业大规模扩张,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1-9月,我国纺织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7.2%,高于同期全国投资增幅9.5%。过度重视规模和量能的扩张,使我国纺织品出口快速增长,2005年我国纺织品和服装出口总值达1175.35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0.69%,出口数量的激增,容易遭到进口国的倾销指控;三是低价竞争模式。纺织品出口无序竞争,竞销压价,使我国纺织品出口遭遇反倾销的概率大大增加;四是非价格竞争能力缺乏。投资的急功近利,研发、技术投入的严重不足,数量增长型和加工型的出口模式使我国纺织品出口只能以相对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真正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特色产品、创新产品短缺和自有品牌缺乏,使我国纺织品缺乏竞争力。另外出口产品结构的趋同性,也是我国纺织品出口遭遇反倾销调查的重要原因之一。

反倾销对我国纺织业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削弱出口纺织品的竞争能力。反倾销是一种比特保危害性更大的贸易保护措施,反倾销一旦认定,征收的高额反倾销附加税将使我国纺织业的比较优势丧失殆尽,严重的将导致出口中止。一旦大面积发生这样的问题,对我国纺织业将是巨大的灾难;二是导致出口纺织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下降。由于反倾销措施持续时间长,一起反倾销案件从立案到最终裁决,往往要历时1年以上,征税期长达5年,通过复审还可继续延长,因此一旦遭遇反倾销,将严重影响我国纺织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三是具有连锁反应。随着发达国家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多米诺骨效应正在显现,由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相关反倾销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透明度低,立案和裁决的随意性较大,因此针对我国的反倾销调查也呈快速上升的趋势:2005年 4月7日,印度对我国粘胶长丝展开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1689万美元; 5月17日印度对绸缎案件立案,涉案金额1.81亿美元;7月4日,印度对尼龙长丝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1000万美元;2005年8月18日,秘鲁对粗斜纹棉布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270万美元,涉案企业18家;11月21日,韩国第一次对中国纺织品弹力丝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约为1276万美元;2005年12月13日,印度对聚酯纱线提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约4000万美元。

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深,纺织品出口将受到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反倾销威胁的双重夹击,我国纺织业如何破除反倾销诉讼,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提升竞争力,确保纺织品出口持续快速增长,就必须要掌握国际规则,首先要积极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同时纺织业要尽快实现五个转变:一是要实现出口战略的转变。纺织品出口由以量取胜向以质取胜转变,要在产品质量、花色、品种、包装、广告及市场服务的竞争上下工夫,避免应出口数量大增遭遇反倾销调查;二是要实现出口产品结构的转变。必须加快技术改造,加快低档次产品向高档次产品的结构转变,打造科技纺织、绿色纺织、时尚纺织,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三是要实现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改变以往来样、贴牌加工的经营理念,建立培育自主品牌,提升“中国品牌”形象,以品牌经营方式的转变来推动纺织品贸易新的增长点;四是要向和谐的出口环境转变。通过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推动纺织行业规范发展,要加强对纺织品出口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出口秩序,改变纯粹的低价战略,避免因量增价跌遭遇反倾销调查;五是必须向出口市场多元化转变。应实行出口市场多元化,避免因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而引发的“反倾销指控”,有利于纺织品出口的持续增长,真正实现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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