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综合新闻
中国决定对进口呋喃酚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决定自2006年2月12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113.2%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美国FMC公司和日本农药株式会社与商务部签署了价格承诺协议,在价格承诺协议执行期间,上述公司适用价格承诺协议的有关规定,以不低于其承诺价格出口被调查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25 CAOP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口岸协会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