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于8月2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成品油出口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9月1日起暂停汽油和石脑油出口退税以及暂停审批新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已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汽、柴油产品全部留在国内销售,不再出口。
调整政策在广东口岸反应明显,据介绍,在成品油出口中,9月汽油出口3.9万吨,比8月份下降52.4%,比1月至8月月均出口量减少37.1%,轻柴油出口4.8万吨,比8月份减少40%。
有关人士表示,9月份成品油出口政策的实施导致成品油出口快速下降,但由于前期出口量较大,使得累计增幅仍居较高水平。1月至9月广东口岸出口成品油161.7万吨,比往年同期增长46.7%。前9月,广东口岸共进口原油1746万吨,增长8.2%,进口价格为349.5美元/吨,涨幅高达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