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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证进口旧机电安全
      
    日前,天津空港局对35台包括钎焊机、切割机在内的不合格进口旧机电产品出具了“检验证书”,责令收货人对货物作退运或销毁处理,这是今年以来天津空港局第5次对不合格进口旧机电产品作出上述处理决定的。近年来,天津空港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53号令的要求,在强化进口旧机电产品监管方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狠抓“备案”环节
  备案工作是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旧机电”这一敏感商品把关的第一道环节。得不到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证明书”就无法办理进口手续,因此,想方设法通过备案环节就成了进口商最急于突破的一道关口。
  天津空港局发现,随着进口旧机电产品数量的不断攀升,备案中发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的是因为企业对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不够了解,而有的企业却是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据统计,今年前8个月该局共受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447批,初审发现问题不予备案的14批,其中不乏稍一疏忽大意就会把问题货物放进国门的事例。
  前不久,检验检疫人员在审核某公司提交的24台二手机械设备的备案申请时发现,该公司未备案就已经将设备在港口装运待发。在对设备照片审核时发现,该批设备外观陈旧,油污、锈蚀严重,电线裸露、老化,没有任何安全警告标志并缺乏防护措施,从实体状况来看明显与申请资料中填报的制造日期为1998年、1999年不相符;而且,根据检验检疫人员多年从事价值鉴定工作积累的经验来看,该批设备的实际价值要远远高于其申报金额,存在高价低报行为。检验检疫人员就发现的问题向申请人询问情况,对方却支支吾吾,不想据实回答。鉴于问题严重,检验检疫人员当即作出对该批设备暂缓备案的决定。在检验检疫人员严格执法的坚决态度以及对机械设备透彻的了解面前,申请人不得不承认该批设备实际制造日期为1980年,而且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他们故意将16万美元的设备总值瞒报为8万美元,本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蒙混过关,没想到刚一申请备案就露了馅。
  执法把关不留情
  备案、装运前预检验、到货检验和监督管理构成了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把关的整个工作程序。能否保证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质量,避免“隐性杀手”流入国门,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天津空港局检验检疫人员凭借精湛的技术、丰厚的专业知识将问题货物挡在了国门之外。
  前不久,天津某大型企业与菲律宾共同投资兴建的一纺织面料生产基地引进一批旧的纺织机械设备,根据有关规定需实施装运前预检验。预检验中,检验检疫人员对全部55台设备逐台进行了认真检验,发现全部设备均存在不合格项,有的无安全装置,有的需更换电机、电缆或控制柜,其中1台卧式浆纱机和1台环锭细纱机,由于过于陈旧无法按原设计用途继续使用。针对发现的问题,检验检疫人员帮助外方制定了整改方案,双方签署了《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工作记录》,53台设备按照国家强制性技术规定的要求整改后方可进口,2台已无法整改的设备被禁止进口。与此同时,在对该批设备进行价值鉴定中,检验检疫人员凭借对国、内外纺织机械价格的了解,通过现场勘察认定全部设备均存在报价偏高现象。经与有关各方多次谈判达成共识,将原先申报的设备总值由1165万美元降为798万美元,降值率达32%,避免了该合资项目中方的损失。
  据统计,今年1至8月,天津空港局共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7批,实施到货检验477批,其中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的68批,有效保证了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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