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红包指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对查实的送红包者,初次将致函其所在单位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两次以上的,将在海关的业务现场、报关大厅等场所或海关互联网站公布所送红包有关情况,包括送红包人员的姓名、单位、红包金额及处理情况等,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查实的向海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送红包的企业,海关将把有关情况纳入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作为业务监控的参考依据;海关关员如被检举有刁难卡压、收受红包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江门海关欢迎社会各界对海关关员执法不公、“吃拿卡要”、态度粗暴、效率低下、收受红包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50―336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