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报关企业办理所在关区以外口岸的报关事宜
代理报关企业应在所在关区各口岸办理报关纳税事宜。特殊情况,经所在地上级海关商异地海关同意,报海关总署核准,方可在异地办理报关业务。
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年审手续
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实行年审制度。代理报关企业应在每年3月31日以前,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审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年报关业务量及业务情况分析,报关差错及其原因,遵守海关各项有关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管理办法》经2004年1月7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署长 牟新生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4年第4号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国家将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现就执行中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进口卷烟是指2004年海关税则号列24022000项下的“烟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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